方盛股份: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68%,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王敏娇 | 否 | - | C | 100,000 | 0.1142% | 0 |
2 | 戴嘉文 | 否 | - | C | 100,000 | 0.1142% | 0 |
3 | 管荣平 | 否 | - | C | 100,000 | 0.1142% | 0 |
4 | 朱小芳 | 否 | - | C | 100,000 | 0.1142% | 0 |
合计 | — | 400,000 | 0.4568% | 0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对11名确定对象发行股份,共发行股份340万股,募集资金2210万元,发行对象自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愿锁定24个月。在公司与认购人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中约定限售安排如下:自该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完成之日(即2022年2月7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并依据《公司法》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限售登记。
截止目前,上述定向发行股票的自愿限售期已到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对其中4名其他自然人投资者股东王敏娇、戴嘉文、管荣平、朱小芳自愿限售的股份进行解除限售。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24,580,687 | 28.0762%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49,503,412 | 56.543% |
2、个人或基金 | 2,263,491 | 2.5854% | |
3、其他法人 | 11,202,412 | 12.7954%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62,969,315 | 71.9238% | |
总股本 | 87,550,002 | 100% |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五、备查文件
无
(一)《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登记申请表》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