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关于海外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外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美元在马来西亚投资开展换热器及换热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具体投资方式为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热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VI 公司”),通过 BVI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 “热控开发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投资公司”),并通过新加坡投资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热控实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业务公司”),由马来西亚业务公司开展具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江苏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备案号第N3200202500534号)、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2025)4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国内的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的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上述通知及其附件《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因此,本项目无需办理外汇管理局的外汇登记手续,需要在银行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不涉及行政审批环节。公司将在资金出境前,严格按照我国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外汇登记等资金出境的相关程序。
三、风险提示
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与马来西亚有着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外汇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境外所属国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与规避因境外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与收益,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二)《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