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源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徐维钰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041,200 | 6.44% | 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二级市场竞价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孙玉声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016,000 | 2.58%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徐维钰 | 不高于1,560,000 | 不高于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1日-2024年1月10日 | 市场价格(不低于14.4834元/股)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孙玉声 | 不高于 | 不高 | 集中竞 | 2023年7月 | 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 | 个人 |
400,000 | 于0.52% | 价 | 11日-2024年1月10日 | (不低于14.4834元/股) | 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资金需求 |
注:(1)根据徐维钰先生、孙玉声先生在公司精选层挂牌时所做出的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18.30元/股。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实施完成了3次权益分派,其中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通过上述权益分派调整后,徐维钰先生、孙玉声先生本次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4.4834元/股。
(2)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8,275,640股。徐维钰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数占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1.9930%,未超过其上述计划减持比例;孙玉声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数占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0.5110%,未超过其上述计划减持比例。
(3)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徐维钰、孙玉声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永安、陈学民、任路、徐根华、范世忠、郑家通、张作连、徐金官、何建忠于2020年9月9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截至2023年5月19日,上述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53.99%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徐维钰先生和孙玉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拟在减持期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8条、第2.4.12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关于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徐维钰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孙玉声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