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源药业:关于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日,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药物所”)签订了两份《技术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拟针对两个不同靶点的代谢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进行前期探索性技术合作开发,两份合同金额均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与上海药物所签订的两份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史最悠久的综合性创新药物研究机构。自建所以来,上海药物所共获各类科研成果奖330余项,共研制开发新药100余种并投入生产,创制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创新药物。上海药物所瞄准国际生命科学发展的前沿领域以及药物研究的重要科学问题,开展创新药物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药物研究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重点围绕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感染性疾病等开展新药研发,并加强现代中药的研发。目前上海药物所已发展成为综合性药物研究机构,成为我国重要的创新药物研究基地之一。
公司与上海药物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药物所就两个不同靶点的代谢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进行前期探索性技术合作开发,并分别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合同一:
研究目标是设计合成结构新颖的具有目标靶点活性的化合物,并从中优选出对转基因小鼠具有预期效果,且满足初步的药代和安全性的化合物,并最终筛选出符合目标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
该协议有效期1年,公司向上海药物所提供研究经费200.00万元。
(二)关于合同二:
研究项目是以上海药物所已有的具有目标靶点活性的先导化合物为出发点,通过进一步的结构优化、体内外药效实验,以及初步的药代和安全性评价,最终从中筛选出达到预期效果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
该协议有效期1年,公司向上海药物所提供研究经费200.00万元。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五、 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和上海药物所针对代谢性疾病的创新药的前期探索性合作开发,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涉及的产品研发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相关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移存在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上海药物所签订的两份《技术开发合同》。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