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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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2月22日,公司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3 年10月13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3 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止,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10月26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拟在10个交易日内,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