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振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http://www.bse.cn/)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告,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2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96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公司董事会结合2022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2022年度运营情况,对2022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结合2022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2022年度运营情况,对2022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结合2022年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2022年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以及目前的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六)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十二)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依据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钱振清、冯亚东、苏州保丽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冯贤、宋李兵、苏州保丽洁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十三)
1.议案内容: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钱振清、冯亚东、苏州保丽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冯贤、宋李兵、苏州保丽洁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十五)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3-04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十六)的专项审核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800,0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涵、张子超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