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慧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依法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陆慧女士和施瑞贤先生为
2.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陆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施瑞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将与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