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钱振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落实公司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和服务型制造模式,公司拟与浙江爱美信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以及唐山市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保丽洁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浙江爱美信环境系统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唐山市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