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慧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