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2023年10月20日,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4日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合计增持股数为171,382股,增持资金金额为1,025,446.44元。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4日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合计增持股数为171,382股,增持资金金额为1,025,446.44元。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钱振清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24,633,000 | 39.05% |
冯亚东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14,405,000 | 22.83% |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江苏保丽
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6日在北交所上市,自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10月18日为触发日。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披露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已连续5个交易日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鉴于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披露后,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后)》中“三、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的条件,因此,公司将终止实施本次稳定股价方案。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增持 数量(股) | 增持 比例(%)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价格区间(元) | 增持总金额(元) | 增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钱振清 | 71,400 | 0.11% | 竞价 | 2023.10.31-2023.11.14 | 5.95-6.18 | 432,556.00 | 是 | 24,704,400 | 39.16% |
冯亚东 | 99,982 | 0.16% | 竞价 | 2023.10.31-2023.11.14 | 5.90-6.05 | 592,890.44 | 是 | 14,504,982 | 22.99% |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