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为智能: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为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慧为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22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股,初始发行规模1,596.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34.0659万股,合计发行1,630.065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0,405,27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452,239.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59号、大华验字[2022]00091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建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共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珠支行 | 775776285379 | 54,261,977.9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35087710999 | 30,371,376.0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0529210288 | 18,275,639.97 |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合计 | 102,908,993.9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30,405,272.00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17,953,032.03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12,452,239.97 |
加:利息收入 | 95,750.08 |
三、本期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12,547,990.05 |
四、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2,013,201.74 |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258,847.27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193,828.51 |
3、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560,525.96 |
五、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 167.59 |
六、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 90,534,620.72 |
七、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 102,908,993.95 |
注:募集资金期末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期末实际结余余额的差异,系其中已置换但暂未转出至公司自有账户14,819,373.23元,以及误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35087710999账户支付发行费用2,445,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3日归还)累计形成的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应结余金额为102,908,993.95元-14,819,373.23元+2,445,000.00元=90,534,620.72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3年1月6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000654号《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慧为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自慧为智能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慧为智能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慧为智能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错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账号:
755935087710999,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付了发行费用2,445,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3日发现并归还至该募集资金账户。除此以外,慧为智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慧为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9507号),认为慧为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慧为智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慧为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慧为智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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