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为智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2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22号)批准,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15,960,000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元/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限结束后,公司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40,659股,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6,300,659股,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5,96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27,680,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30,405,27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7,953,032.0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2,452,239.97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分别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2日。
截止2022年12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759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9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国信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珠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慧为智能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已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国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珠支行 | 775776285379 | 使用中 |
2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35087710999 | 使用中 |
3 | 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0529210288 | 本次注销 |
4 | 慧为智能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68224010601 | 使用中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755940529210288)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条款,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之间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