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为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03  慧为智能(8328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523.8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3,439.20万元,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73%,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受托方

名称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金额(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收益类型投资方向资金来源
国信证券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1,523.801.90%28天固定收益国债募集资金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券商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固定收益,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受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金额(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投资方向资金来源是否为关联交易
国信证券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1,523.801.90%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国债募集资金
国信证券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1,000.001.84%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8日国债募集资金
国信证券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915.401.89%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18日国债募集资金

(二) 已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产品类产品名产品金额年化起始终止本金收资金
方名称(万元)收益率(%)日期日期回情况来源否为关联交易
国信证券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41,724.702.13%2024年1月2日2024年9月2日全部收回募集资金

注:1、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产品中“产品金额”41,724.70万元,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期间滚动购买2天至28天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的合计金额,共计购买58次,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的最高余额均未超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授权额度;

2、国债逆回购产品“年化收益率”2.13%为滚动购买期间的平均收益率,收益类型为固定收益,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要求。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