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梅兴)

查股网  2024-04-26  星辰科技(8328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2885证券简称:星辰科技公告编号:2024-008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梅兴)

本人作为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王建平先生、胡庆先生,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夏梅兴先生、李文华先生、王井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履历

夏梅兴,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处长、能源处处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秘、副总经理兼董秘、副总监兼董秘等职,并曾兼任上海氢能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理事长等职。

(三)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赞成票数回避表决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数出席次数
夏梅兴11006001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九、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在任职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梅兴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