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马锋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9,914,400 | 5.8110%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吕爱群 | 董事 | 5,874,470 | 3.4431%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包江华 | 高级管理人员 | 3,874,080 | 2.2707%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吴勇强 | 监事 | 3,621,364 | 2.1225%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郝铁军 | 高级管理人员 | 220,800 | 0.1294%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方式 |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原因 |
马锋 | 不高于 | 不高于 | 集中 | 自本公告 | 根据市 | 上市前 | 个人 |
840,000 | 0.4923% | 竞价、大宗交易 |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场价格择机减持 | 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资金需求 | |
吕爱群 | 不高于730,000 | 不高于0.4279%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择机减持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包江华 | 不高于480,000 | 不高于0.2813%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择机减持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吴勇强 | 不高于450,000 | 不高于0.2638%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择机减持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郝铁军 | 不高于55,000 | 不高于0.032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择机减持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个人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2、如果拟减持股票,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司/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马锋、吕爱群、包江华、吴勇强、郝铁军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