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2025年
月
日,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根据《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涉及激励对象5人,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万份。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拟注销数量(份) | 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份) |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1 | 郝铁军 | 总经理 | 160,000 | 0 | 50% |
2 | 张鹏 | 副总经理 | 80,000 | 0 | 50% |
3 | 刘群 | 核心员工 | 80,000 | 0 | 50% |
4 | 胡金意 | 核心员工 | 100,000 | 0 | 50% |
5 | 文岐华 | 核心员工 | 60,000 | 0 | 50% |
合计 | 480,000 | 0 | - |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因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涉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