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南区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海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1、《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