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兴城大道499号开特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海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4,618,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729,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湖北开特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湖北开特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3,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股数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嘉鑫、沈烈(离任)、刘乾俊、龙旭英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18、2024-019、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以2024年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5,0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股数23,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76,901,46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2643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999,997.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5,0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股数23,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
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名王嘉鑫先生、刘立新先生、杨世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应选独立董事3名。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名潘英武、王欣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徐传珍女士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正式离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十一)之一 | 关于选举郑海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90,198,102 | 106.5943% | 当选 |
议案(十一)之二 | 关于选举胡连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82,725,910 | 97.7638% | 当选 |
议案(十一)之三 | 关于选举孙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82,725,910 | 97.7638% | 当选 |
议案(十一)之四 | 关于选举李元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82,725,910 | 97.7638% | 当选 |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十二)之一 | 关于选举王嘉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4,599,958 | 99.9785% | 当选 |
议案(十二)之二 | 关于选举刘立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4,590,958 | 99.9679% | 当选 |
议案(十二)之三 | 关于选举杨世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4,590,958 | 99.9679% | 当选 |
4.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十三)之一 | 关于选举潘英武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4,596,958 | 99.9750% | 当选 |
议案(十三)之二 | 关于选举王欣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4,590,958 | 99.9679% | 当选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为: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在任期内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均按照各自所在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21,4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郑海法、王惠聪、胡连清、孙勇、李元志、郑丹、李勇、张海波、余雄兵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也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监事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确定;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593,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股数24,1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采取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4,422,569 | 99.4810% | 23,073 | 0.5190% | 0 | 0%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十一)之一 | 关于选举郑海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025,613 | 225.5155% | 当选 |
议案(十一)之二 | 关于选举胡连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553,421 | 57.4365% | 当选 |
议案(十一)之三 | 关于选举孙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553,421 | 57.4365% | 当选 |
议案 | 关于选举李元志 | 2,553,421 | 57.4365% | 当选 |
(十一)之四 |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议案(十二)之一 | 关于选举王嘉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27,469 | 99.5912% | 当选 |
议案(十二)之二 | 关于选举刘立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18,469 | 99.3888% | 当选 |
议案(十二)之三 | 关于选举杨世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18,469 | 99.3888%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舜子、谢嘉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郑海法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胡连清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孙勇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李元志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嘉鑫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刘立新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杨世珍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潘英武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欣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5月28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