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28日以电话、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海法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董事会为情况紧急下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因为情况紧急所以随时发出通知,对此不存在异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提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进行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海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董事郑海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连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董事胡连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郑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元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郑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余雄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余雄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以及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传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徐传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洪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聘任高洪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以“招拍挂”方式竞拍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面积约50亩的土地使用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