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海法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拟以2024年8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及授权日,向5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36万股,向其中1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期权89万份。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