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兴城大道 499 号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海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885,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96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336,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4名激励对象合计2,360,000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由176,901,468股变更为179,261,46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6,901,468元变更为179,261,468元。针对上述变化,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843,6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1%;反对股数42,1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采取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凯、谢嘉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