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锦波生物(8329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4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67,266,137.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5,852,822.5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8,086,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043,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