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监事任命公告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汤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汤莉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汤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其于2023年4月以核心员工身份参与了“中信证券锦波生物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金额为200万元。)
(二)任命原因
冯伟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汤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汤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6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专业。1997年10月至2008年12月,历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地区经理、大区经理;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任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国销售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全国销售经理;2015年6至2016年12月,任上海普发逊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1月2021年7月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监事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监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