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18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霞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715,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唐梦华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汤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冯伟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汤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715,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与会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颖,胡玉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冯伟 | 监事会主席 | 离职 |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汤莉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