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6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霞女士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汤莉、于玉凤、何振瑞、薛芳琴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金雪坤、张金鑫、阎丽明、梁桐栋因外地办公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杨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杨霞、金雪坤、张金鑫,由杨霞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阎丽明、梁桐栋、杨霞,由阎丽明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金鑫、阎丽明、杨霞,由张金鑫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梁桐栋、阎丽明、金雪坤,由梁桐栋担任召集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金雪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现聘任金雪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陆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现聘任陆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唐梦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现聘任唐梦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芳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现聘任薛芳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兰小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注射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锦波合成生物产业园投资建设注射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产车间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不超过2.2亿元(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以最终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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