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5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C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林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940,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6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574,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8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文件的相关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执行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该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除该等修改条款外,《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办理上述章程修订及备案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文件的相关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执行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该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除该等修改条款外,《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办理上述章程修订及备案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0)。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最新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无
议案五:《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6名为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提名,拟由周林健、包晓莺、候爱莲、施广明、王忠飞、覃勇等六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5.1《关于选举周林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包晓莺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候爱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4《关于选举施广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5《关于选举王忠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6《关于选举覃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议案六:《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于桂娥、郑河荣、吴军威三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三年。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6.1《关于选举于桂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郑河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3《关于选举吴军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议案七:《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任期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提名沈之屏、王楫两人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7.1《关于选举沈之屏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2《关于选举王楫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1 | 《关于选举周林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5.2 | 《关于选举包晓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莺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5.3 | 《关于选举候爱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5.4 | 《关于选举施广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5.5 | 《关于选举王忠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5.6 | 《关于选举覃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6.1 | 《关于选举于桂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6.2 | 《关于选举郑河荣先生为第四届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6.3 | 《关于选举吴军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7.1 | 《关于选举沈之屏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7.2 | 《关于选举王楫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6,940,509 | 100%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四)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1 | 《关于选举周林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5.2 | 《关于选举包晓莺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5.3 | 《关于选举候爱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5.4 | 《关于选举施广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5.5 | 《关于选举王忠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5.6 | 《关于选举覃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6.1 | 《关于选举于桂娥女士为第四届 | 0 | 0% | 当选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6.2 | 《关于选举郑河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6.3 | 《关于选举吴军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0 | 0%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臻、傅剑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与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周林健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包晓莺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候爱莲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施广明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忠飞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覃勇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于桂娥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郑河荣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吴军威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沈之屏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楫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