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14:00。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5:00—2024年4月3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030 | 立方控股 | 2024年3月2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 C 座会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 C 座会议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于桂娥、吴军威、郑河荣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04)。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04)。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05)。
审议《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胡一彬、张胜波等60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立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07)。
审议《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立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07)。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确定的获授激励对象签署。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确定的获授激励对象签署。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五)、(六);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五)、
(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
(五)、(六);关联股东沈之屏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
3、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明办理登记。
4、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出席者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 号 9:00-15: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 C 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71-56030808
(二)会议费用:与会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