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8  立方控股(8330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80 号西溪银座 C 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林健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胡一彬、张胜波等60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胡一彬、张胜波等60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立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确定的获授激励对象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确定的获授激励对象签署。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3.回避表决情况:

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提请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提请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