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C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翠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立即召开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立即召开本次会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的综合考虑,董事会拟取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取消将于2024 年5月16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第 16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