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日,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4,5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50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673,329.0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2,175,000 股,由此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9,206.57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立方控股 | 7,000.00 | 130.50 | 1.86%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立方控股 | 1,000.00 | 94.84 | 9.48% |
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立方控股 | 2,572.25 | 2,085.23 | 81.07% |
合计 | - | - | 10,572.25 | 2,310.57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56920100100229250 | 67,343,594.12 |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 331066180013001210277 | 15,561,572.53 |
合计 | - | - | 82,905,166.65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产品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