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4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1] 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金额130.50万元 [注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66.40万元,差异系尚未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42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银行账户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56920100100229250 | 67,951,730.55 | 7,951,730.5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 331066180013001210277 | 2,712,250.40 | 2,712,250.40 |
合 计 | - | 70,663,980.95 | 10,663,980.9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受限情形。其中,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募集资金余额,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尚未赎回所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受限情形。其中,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募集资金余额,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尚未赎回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700.13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0.5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69.62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966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00.13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净值型 | 兴银理财稳利周周益 | 2,000.00 | 2024年5月2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78%-2.9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净值型 | 金雪球稳添利双周盈(科创金融) | 2,000.00 | 2024年5月2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35%-2.6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净值型 | 金雪球稳添利双周盈(科创金融) | 1,000.00 | 2024年5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35%-2.6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现金管理净值类 | 兴银理财添利天天利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年5月2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96%-2.4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现金管理净值类 | 兴银理财添利天天利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年5月2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5%-2.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质押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日和1月5日,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公司通过交通银行尾号0277募集资金账户分别向杭州易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广拓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房租费用268.38万元和150.76万元。2024年3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自查过程中发现上述资金应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出。因此,2024年3月12日,公司要求对方将上述资金退回至交通银行尾号0277募集资金账户,转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
六、备查文件
1、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0,572.2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7.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98.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00.00 | 0 | 130.50 | 1.86 | 2025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 | 845.76 | 940.60 | 94.06 | 2025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72.25 | 442.10 | 2,527.33 | 98.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572.25 | 1,287.86 | 3,598.43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本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700.13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0.5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
569.62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966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00.13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本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董 |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共60,000,000.00元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