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30,404,529股,占公司总股本32.9613%,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周林健 | 是 | 董事长、总经理 | A | 7,785,000 | 8.4396% | 23,355,000 |
2 | 杭州湖畔山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 | E | 10,588,236 | 11.4786% | 0 |
3 | 包晓莺 | 是 | 董事 | A | 2,170,000 | 2.3525% | 6,510,000 |
4 | 杭州立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 | E | 4,800,000 | 5.2036% | 0 |
5 | 包剑炯 | 是 | 监事 | A | 707,500 | 0.7670% | 2,122,500 |
6 | 王忠飞 | 否 | 董事 | A | 634,993 | 0.6884% | 1,904,980 |
7 | 候爱莲 | 否 | 董事 | A | 562,500 | 0.6098% | 1,687,500 |
8 | 上海烨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 | E | 1,879,900 | 2.0380% | 0 |
9 | 周奕朵 | 否 | - | E | 640,000 | 0.6938% | 0 |
10 | 周元昆 | 否 | - | E | 636,400 | 0.6899% | 0 |
合计 | — | 30,404,529 | 32.9613% | 35,579,980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55,707,256 | 60.3917%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35,579,980 | 38.5719% |
2、个人或基金 | 956,000 | 1.0364% | |
3、其他法人 | 0 | 0%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36,535,980 | 39.6083% | |
总股本 | 92,243,236 | 1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其持股亲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同时,承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规定,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四)《中登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五)《中登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