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柏星龙(8330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15:00—2023年5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3075柏星龙2023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议案

听取初大智、杨强、盛宝军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议案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4.62855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33、2023-034)。

审议《关于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审议《关于继续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议案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审议《关于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审议《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为更好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事项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议案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苏凤英、王志永、汤崇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甘权、刘昱熙、盛宝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提名杜全立、张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审议《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五;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十三、十四;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十二、十三;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外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网络、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2: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1座裙楼6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海英,电话:0755-82212236,邮编:51802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1座裙楼6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股东代表人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