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柏星龙(8330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6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338,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6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杨强、赵国祥因公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通过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听取初大智、杨强、盛宝军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本议案不涉及表决.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表决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62855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将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但赵国义先生及张明秀女士不收取任何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事项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苏凤英、王志永、汤崇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十二)、(1)提名赵国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十二)、(2)提名赵国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十二)、(3)提名赵国忠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十二)、(4)提名苏凤英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十二)、(5)提名王志永为第五届40,338,892100%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6)提名汤崇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甘权、刘昱熙、盛宝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十三)、(1)提名甘权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十三)、(2)提名刘昱熙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十三)、(3)提名盛宝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338,892100%当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提名杜全立、张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十四)、(1)提名杜全立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0,338,892100%当选
(十四)、(2)提名张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0,338,892100%当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338,8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五)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153,342100%00%00%
(十二)、(1)提名赵国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二)、(2)提名赵国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二)、(3)提名赵国忠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二)、(4)提名苏凤英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二)、(5)提名王志永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二)、(6)提名汤崇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三)、(1)提名甘权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三)、(2)提名刘昱熙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十三)、(3)提名盛宝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3,34210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麦琪、吴威

(三)结论性意见

五、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赵国义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赵国祥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赵国忠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苏凤英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志永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汤崇辉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甘权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盛宝军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昱熙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杜全立监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娟监事任职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