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盛宝军)

查股网  2024-04-16  柏星龙(8330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075证券简称:柏星龙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盛宝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盛宝军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

盛宝军先生,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医科大学卫生管理硕士,复旦大学MBA,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3年

月至1995年

月,任深圳市社保局医疗处科长;1996年

月至1999年

月,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2000年

月至2004年

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顾问。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

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其中第四届董事会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或列席了2023年度任期内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盛宝军11110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盛宝军33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应出席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11
战略委员会//

注:独立董事盛宝军在第四届董事会中未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非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7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同意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同意
2023年5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总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
2023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同意
2023年10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回购股份方案》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023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在行业技术领域的特长和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8月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新政策、新规定,通过积极参加交易所、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加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监管新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遵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积极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概况及业务进展。此外,我借助当面会谈、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渠道,随时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动态,现场工作累积3天。结合我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我针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战略规划,提供了专业的判断和建设性的建议,同时与管理层维持着良好的沟通。管理层对我们的交流极为重视,不仅主动向我们报告重大生产经营事项的进展,还积极征求我们的专业建议,并迅速落实我们所提的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八、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利。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宝军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