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该公告中的内容有误,公司在2023年1月9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之前已经支出的自筹资金313.75万元,这笔资金原属于2022年内的费用支出。在2023年年审过程中,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决定,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统计口径改为以募集资金专户支出为准,因此将该笔置换资金视为在2023年度内使用,使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在年度报告中相应增加了313.75万元。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未能及时修正,出现了错误。
现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错误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之“一、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2、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募集方式
募集方式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 |
用途
用途 | 额 | 程序 | ||||
2022年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 152,963,400.00 | 94,885,122.88 | 否 | 不适用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更正后:
单位:元
募集方式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22年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 152,963,400.00 | 98,022,648.25 | 否 | 不适用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二、其他相关说明除上述更正外,《2023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6)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