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查股网  2024-05-24  柏星龙(833075)公司公告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7.6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5.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8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8,000,000元,不超过10,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523,834股-654,7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1%-1.0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数量调整,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698,041.0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301,958.99元-3,301,958.99元,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4.81元/股测算剩余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87,884股-222,886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量636,374股,合计测算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724,258股-859,2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1.33%。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0月6日。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4年5月23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8.00%。

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70,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占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78.00%,最高成交价为1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067,186.2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70.67%。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一)《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