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14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12,963,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2,963,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1,819,90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9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存管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4000020429201058467 | 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存续 |
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 755930704210818 | 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创意包装智能制造生产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755930704210818)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在完成销户前,该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余额0.01元已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使得该专户余额已归零。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条款,随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之间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出具的《单位结算账户销户通知书》。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