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变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影响财务报表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影响财务报表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