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3-148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董事会批准,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