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康医药:关于与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基本情况
近日,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康医药”)与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飞”)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合成生物项目的《战略框架协议》。
2、合作背景
(1)欧康医药是一家专注于植物提取十余年的生产企业,产品长期出口欧美日等国家。公司在原有基础上,2023年将建成新的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并且公司在美国设立有产品销售公司,这将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国际市场的信息,进一步扩展公司的产品输出渠道为合成生物的选品提供全球决策视野。公司希望通过和江苏海飞进行深度的战略合作,将合成生物技术运用到植物提取里面,早日实现公司建成全球头部的天然维生素P运用中心的企业愿景。
(2)江苏海飞是一家行业领先的合成生物学平台公司,主要利用合成生物学平台从事生物产品的实验、制造和销售,在生物发酵设备和工程行业拥有数十年的生产经验,在产产品涵盖医药、饲料、食品和日化等行业。公司具有上万吨合成生物产品规模生产的能力。江苏海飞希望本次与欧康医药合作能通过合成生物学来解决植物提取原料可靠性及大规模大批量生产的瓶颈。
3、审批情况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1XEUEL8U
3、法定代表人:丁春华
4、注册资本:3,166.67万元
5、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港南路888号
公司与江苏海飞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签约日,未发现江苏海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方
甲 方: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合作目标
利用国内外合成生物的前沿技术和市场需求信息,准确把握合成生物发展趋势,结合双方在合成生物方面的各自优势,互作依托和支撑,共同实现合成生物的选品、研发、实验、生产及销售。
3、合作内容
欧康医药与江苏海飞双方将携手并进,在合成生物领域达成深度合作,一起进行合成生物产品的选品和研发,并根据各自优势互补及分工合作,江苏海飞主要负责产品研发及前端生产,欧康医药主要负责产品精制及销售。各自按阶段委托、承接工作任务,根据约定享有相应的成果和利润分配。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双方在技术、资源、产品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将对公
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内容后续将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