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5月 31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3】第0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谷)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你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议案一《拟提请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的议案》和议案三《拟制定<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均有2名董事提出反对意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关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
根据公告,董事蔡俊宏、黎超波、张倩芸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拟针对公司收到的2022年年报问询函问题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反对董事林梓峰、杨智玲认为另行聘请第三方机构缺乏必要性且无法满足回复北交所年报问询函的时间要求。
请你公司说明拟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的具体原因,公司目前是否存在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关于离任审计制度
根据公告,为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离任人员的审计监督,促进公司运营管理责任人全面履职,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制定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反对董事林梓峰、杨智玲认为,该制度未按公司惯例进行内部讨论,可能难以有效执行。
请你公司:
(1)说明离任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2)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说明离任审计制度是否需要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才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目前董事会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是否能够形成有效决议。
3.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