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6月 6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3】第0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谷)董事会:
6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金沙江公司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请求事项的回复意见的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金沙江提交的书面材料,提请董事会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董事、提名董事等议案。你公司基于全体董事过半数的意见,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不予审议,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相关股东提案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
2.公司董事会构成目前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治理是否有效,“三会”能否正常运行。
3.前述事项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特此函告。”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