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生物谷(8332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067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的基本情况2020年4月10日,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谷”或“公司”)发布了《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情况如下:

(1) 公司已履行公司股票的回购承诺

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12月 8 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2 年 12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83)。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

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6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已再次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1 月 6 日为触发日。因金沙江、林艳和先生预计无法在原有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故原承诺变更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 2023年 7 月 31 日前履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3年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承诺的相关情况说明2023年7月6日,公司致金沙江、林艳和先生《提示函》,提示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增持公司股票之履行期即将届满,需及时采取措施并配合公司提供相关材料。2023年7月21日,公司致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催促函》,催促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就《提示函》所述事项进行反馈。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况说明函及致歉声明》,金沙江、林艳和先生未能在原定增持期间内实施增持计划。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的说明

根据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况说明函及致歉声明》:“由于自2022年下半年起金沙江及林艳和先生因民事诉讼及执行案件导致其名下银行账户及相关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及相关查封冻结措施,金沙江及林艳和先生受资金

支付受限以及资金筹措存在困难等客观原因影响,未能在原定增持期间内实施增持计划。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将积极筹措资金,待具备条件后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以稳定公司股价。”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关于未履行增持承诺的致歉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对未能按原承诺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向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深表歉意。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后续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增持承诺。

五、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承诺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自2023年8月1日起停止向金沙江、林艳和先生派发股东分红,禁止其转让所持生物谷股份,直至金沙江、林艳和按《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持续督促金沙江、林艳和先生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3)若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督促其他相关主体履行稳定股价的措施。

六、 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关于延期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况说明函及致歉声明》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