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073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为维护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 |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2)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1)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徐天水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0 | 0% |
杨智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419,700 | 0.3279% |
邓慧明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0 | 0% |
赖小飞 | 高级管理人员 | 404,000 | 0.3156% |
李驰 | 高级管理人员 | 500,000 | 0.3906% |
张传开 | 高级管理人员 | 0 | 0% |
杜江 | 高级管理人员 | 389,500 | 0.3043% |
李晓燕 | 高级管理人员 | 15,000 | 0.0117% |
陈颖 | 高级管理人员 | 7,000 | 0.0055% |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数量(股) | 金额(元) | 方式 | 期间 | 增持合理价格区间(元) | 增持资金来源 |
徐天水 | 不低于4,004股 | 不低于36,039.15元,不高于90,097.88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由第三方代为履行增持 |
杨智玲 | 不低于16,380股 | 不低于147,423.37元,不高于368,558.42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邓慧明 | 不低于5,850股 | 不低于52,652.48元,不高于131,631.21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赖小飞 | 不低于12,049股 | 不低于108,445.12元,不高于271,112.81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李驰 | 不低于14,985股 | 不低于134,873.12元,不高于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337,182.81元 | 年10月30日 | |||||
张传开 | 不低于30,424股 | 不低于273,820.49元,不高于684,551.22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由第三方代为履行增持 |
杜江 | 不低于11,175股 | 不低于100,578.07元,不高于251,445.18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李晓燕 | 不低于11,357股 | 不低于102,216.22元,不高于255,540.55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陈颖 | 不低于3,525股 | 不低于31,725.13元,不高于79,312.83元 | 竞价 |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不超过9元/股 | 自有资金 |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资金使用完毕;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四、 其他事项说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稳定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