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物谷”)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3民初5724号】,有关诉讼进展披露如下:
一、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生物谷诉被告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公司”)、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泰公司”)、林艳和、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国深融资租赁(云南)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深圳中院于2022年8月1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8日及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5)及《生物谷: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 本次民事裁定书的主要情况
根据《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认为,上述案件林艳和确认生物
谷主张的金沙江公司占用生物谷2.77亿元资金事宜,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已经正式立案调查,刑事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公司主张的林艳和、金沙江公司通过银丰泰公司占用公司2.77亿元资金的事实,与林艳和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林艳和及贺元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系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林艳和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能否成立,是否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挪用的资金有无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作出处理,均取决于刑事案件的最终处理认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遵循“先刑后民”原则作出驳回原告生物谷的起诉。此前,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林艳和的通知,其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昆公直(经)取保字〔2022〕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三、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目前该诉讼案件处于一审上诉阶段,本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