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4-055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天水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171,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963,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郝小江先生因生病,委托独立董事张倩芸女士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023年,公司董事会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推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郝小江先生、黎超波先生、张倩芸女士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小江)》(公告编号:2024-023)、《生物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超波)》(公告编号:2024-024)、《生物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倩芸)》(公告编号:2024-025)。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现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度经营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因原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尚未归还公司全部占用资金,且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及原控股股东金沙江存在大额逾期债务,致使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管理层本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是否恰当,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因原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尚未归还公司全部占用资金,且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及原控股股东金沙江存在大额逾期债务,致使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管理层本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是否恰当,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及财务状况预测,结合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 2023年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且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因原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尚未归还公司全部占用资金,且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先生及原控股股东金沙江存在大额逾期债务,致使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管理层本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是否恰当,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九条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不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故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写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和《生物谷: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遵循上述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41)。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17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145,031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寻律师、洪英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生物谷: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