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15号关于对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问询函
问询函【2024】第
号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谷)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你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称,鉴于目前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发挥董事作用,公司拟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非独立董事提名事项,你公司3名董事对新意资本提名董事提出反对意见,其中,现任独立董事郝小江、现任董事林梓峰认为,林艳和曾向新意资本发出表决权委托解除的报告,新意资本无权提名董事;现任董事杨智玲认为,新意资本与金沙江、林艳和的表决权委托存在争议,建议涉及表决权争议股份的提名暂时搁置。请你公司函询相关股东后,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说明林艳和对新意资本提出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具体过程,并结合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交易双方是否就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达成一致,以及相关表决权所涉及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归属。请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争议事项是否会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请说明你公司及相关股东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公司律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于2024年
月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