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1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吴斌、何亚东、黄志刚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所审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