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1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黄祥虎及独立董事吴斌、何亚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竞价回购股份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8)根据回购方案的具体实施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章程的变更事宜;9)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